聊城市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山东
-聊城市
聊城市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人 :聊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聊城市
联系人:、刘恒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聊城东昌东路159号
联系人: / 赵亚平 / 朱敏
联系方式: /
监督单位: 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 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202000751
聊城市中心系统内编号:LCZFCG-2022-1078
投标人诚信入库类型:供应商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聊城市兽医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5 |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月18日9:00至2023年1月29日17:00。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聊城市中心电子系统(招标文件售价0元,招标文件格式为.lczf)。注:(1)投标人务必于开标时间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完成注册(已注册的,不要求重复注册),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其在开标前未完成注册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聊城市网站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逾期未的视为放弃投标/报价,如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聊城市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 大厅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聊城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2)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3)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地点:聊城市中心三楼不见面开标 大厅(不见面开标机位三)
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 聊城市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 网址 :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山东、聊城市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十一、电子评审事宜
1、投标人首次在聊城市平台参与投标,标书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采购类业务诚信入库及常见问题解答》。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文件的,后果自负。各投标人务必安排好专人对各自诚信库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因诚信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完整、无效、错误或编辑待验证状态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负责。电子标书的制作,企业从其诚信库内的获取的该企业的所有扫描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另,电子投标文件在诚信库内获取的有关扫描件为获取那一时刻的扫描件,请各投标人更新诚信库后,务必重新获取,重新生成投标文件。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评标,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聊城市中心网站首页浮窗“CA办理须知”,网址链接: .html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或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标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823-8788。
3、招标文件一经在聊城市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电子评标的,制作投标文件需将答疑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制作视频请到聊城市中心网站“中心-政府采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投标人如遇交易系统软件操作技术问题,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或交易平台维护室。
联系电话:400-998-0000;,联系人:黄工、张工。
十二、重要说明
1、招标文件 需 各投标人按标段在系统内分别。
2、获取招标文件的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 开标后的资格审查 为准。
3、 本项目实行电子明标评标。
4、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开标前登录聊城市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投标。具体详见《聊城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咨询聊城市中心平台维护办公室,咨询服务热线4009980000。如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完成签到、解密工作的,责任自负。
十三、本项目质疑 受理 单位:聊城市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
质疑 受理 单位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电话: / 杨磊、
投标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监督单位: 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1、公开招标文件:。
2、 , 投标人必须登录聊城市平台系统获取并正式的采购文件。
十四、意向公开.jsp?colcode=2504&id=298983
2023年1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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