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考试院物业管理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100-056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考试院物业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2022 年 12 月 7 日 8:30至 9:00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 2022年 12 月 7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变更为:
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时间:2022 年 12 月 14 日 8:30至 9:00 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解密时间: 2022年 12 月 14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服务需求”“二、服务人员岗位配置及要求”中
(三)秩序维护人员(4人)
要求: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责任心强,无传染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无酗酒者,有相关专业的工作经验,退伍或复员军人优先。
变更为:
(三)秩序维护人员(4人)
要求: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责任心强,无传染及其他疾病,身体健康,无酗酒者,有相关工作经验。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中
一、人员资质1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具有国家二级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的,得1分;具有不低于5年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变更为: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得1分;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得1分;具有不低于5年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二、人员资质5
拟派食堂服务人员中有人持有健康管理师证书,得3分。
变更为:
拟派食堂服务人员中有人持有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证书,得3分。
三、人员资质6
拟派秩序维护员中每有1人为退伍军人且曾荣获三等功及以上荣誉,得1分,最多得3分。变更为:
拟派秩序维护员中每有1人为退伍军人,得1分,最多得3分。
详见变更后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15时2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考试院
地 址: 小东路23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枫
电 话: 、2289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