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大道市政工程一期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公告
浙江
-宁波市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合同范围
1、项目名称: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大道(兴慈七路 -兴慈四路 )市政工程一期 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服务。
2、工程规模: 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一塘大道(兴慈七路 -兴慈四路 )市政工程一期 计费基数按 20344.4189 万元(施工签约合同价)计算。
3、比选范围包括: 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 。
4、标段划分:1个。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其它人员最低要求:具体见工程人员最低要求(项目组成员之间不得兼任)。
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 2 3 年 1 月 13 日 15 时 30分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芦云路 8号3楼2号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发包人名称:
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芦云路 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名称:
联系人:鹿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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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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