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KC2022-CS12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7.96736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7.96736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 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办公楼维修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 | 107 . 9673660 | 107 . 967366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城区分局综合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收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至今已缴存的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7)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承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均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2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06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工本费须现金支付。
融资平台: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精神,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石泉县税务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北环路延伸段3号
联系方式:涂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沣东新城三桥新街630号搜宝中心A座12B06室
联系方式:转6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转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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