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南城县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抚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ETCG-202301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城县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暂定1318062.00元
(5)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招标控制价 | 项目需求 |
LCETCG-202301 | 国家税务总局南城县税务局2023年劳务派遣采购 | 1项 | 人民币: 暂定1318062.00元(管理费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要览”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任意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承诺函) ;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书面承诺函);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3年01月10日起至2023年 01月17日到购买招标文件,并缴纳300元资料费。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须装订成册):
1)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 01 月 30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贰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南城县税务局。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城县税务局
地址:南城县泰伯路1号
联系电话: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黎川县日峰镇黎海花苑东二巷27号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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