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菏泽市
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项目概况: |
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菏泽专区)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2-20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2000163 项目名称:曹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框架协议项目 预算金额:0.0万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公务用车定点加油 | 1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自身或总公司的上述证件); | 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5)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为分公司投标,须提供自身或总公司的上述证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28日9时0分至2023年2月4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菏泽市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赢标电子(菏泽专区)电子版招标文件。 3.方式:文件自行。 4.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电子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曹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曹县城投公司17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县(区)人民北路1000号牡丹公馆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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