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公安局2023年1至2月政府采购意向
河南
-洛阳市
业主单位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洛宁县公安局 2023年1(至)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单位名称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1 | 洛宁县公安局 | 洛宁县公安局无人机警务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 无人机警务应用服务一年,服务期间需提供2架大型无人机(单次飞行时间≥50分钟、配备可见光与热红外双光相机、4G喊话器、抛投器等载荷设备),1架小型无人机,建立专业化警航队(常驻持有无人机机长驾驶证飞手1名,同时需为洛宁县公安局培养持证飞手2名)开展治安巡逻、警情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警务工作和应急工作。服务期满,所属无人机产权无偿转让给洛宁县公安局。 | 161.00 | 2023年2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洛宁县公安局2023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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