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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引进超市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

黑龙江

-

齐齐哈尔市

发布时间:2023-02-01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

项目概况

引进超市合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M2023-002

项目名称:引进超市合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合作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超市经营管理的经验,市域内有三家以上的门店;能够满足甲方提出公益性服务及赞助公益性活动的条件;能够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服务作为重要的竞争条件之一,并符合以下要求:第一:项目合作方须承担房屋结构安全、防火、用电、用气、用热安全,合作场所人员人身安全、防火安全、防疫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第二:项目合作方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履行约定,如不履行约定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三:项目合作方一经确定并履约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转租给他人,否则合作协议即行废止,依次顺延候选项目合作方。第四:对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项目合作方企业信誉进行审查,坚决杜绝有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单位参与磋商活动。第五:合作场地的水、电等费用由项目合作方全部自行承担。第六:合作房屋内一切物品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由项目合作方承担,并保持完好。第七:合作期限三年。第八: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合作费用分三年缴纳,首次缴纳合作费用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2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转为合作费用,如不能如期缴纳合作费用,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第九:项目合作方承诺运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各方面责任全部由项目合作方承担。第十:潜在合作方须提供合法运营的相关资质材料,配合采购方审查,并形成完整的意见书等相关资料立卷归档。(2)项目合作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项目合作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项目合作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项目合作方须承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资金、其他物质设施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至 2023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1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引进超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 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 引进超市项目 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项目合作方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引进超市合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HLJGM2023-002

三、控制价底价:37万元

四、合作场地:工人文化宫一楼北侧(共736.3平方米)

五、期限:三年

六、合作场地面积:一楼大厅432.5平方米;主楼一楼北侧303.8平方米。

七、合作内容:甲方提供场地,乙方负责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及公益项目的开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项目合作方的资格要求:

1、项目合作方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项目合作方资格条件;

2、潜在合作方应具备完成项目能力的相关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3、项目合作方没有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书面声明及查询截图,(潜在项目合作方在公告期出具以上网站没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网站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合作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5、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合作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超市经营管理的经验,市域内有三家以上的门店;能够满足甲方提出公益性服务及赞助公益性活动的条件;能够提供更多的公益性服务作为重要的竞争条件之一,并符合以下要求:第一:项目合作方须承担房屋结构安全、防火、用电、用气、用热安全,合作场所人员人身安全、防火安全、防疫安全等一切安全责任。第二:项目合作方参加竞争性磋商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在规定时限内必须履行约定,如不履行约定视为自动放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第三:项目合作方一经确定并履约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转租给他人,否则合作协议即行废止,依次顺延候选项目合作方。第四:对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项目合作方企业信誉进行审查,坚决杜绝有经济纠纷等问题的单位参与磋商活动。第五:合作场地的水、电等费用由项目合作方全部自行承担。第六:合作房屋内一切物品日常维修维护费用由项目合作方承担,并保持完好。第七:合作期限三年。第八: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合作费用分三年缴纳,首次缴纳合作费用的时间为合同签订后72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转为合作费用,如不能如期缴纳合作费用,履约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回。第九:项目合作方承诺运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各方面责任全部由项目合作方承担。第十:潜在合作方须提供合法运营的相关资质材料,配合采购方审查,并形成完整的意见书等相关资料立卷归档。

(2)项目合作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项目合作方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项目合作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合作方须承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资金、其他物质设施以及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

十一、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法定节假日除外),项目合作方需提供公告中第九项要求(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并同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待代理机构确认后,再发放采购文件,如因未按要求造成的损失后果项目合作方自行承担(逾期不候),本项目不收取获取文件费。

2、所有关于本项目的变更、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发布,请潜在项目合作方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

十二、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三、参与竞争性磋商项目合作方在2023年2月12日16时00分前缴纳二十万元履约保证金,磋商成功后签订合作协议,履约保证金直接抵扣合作费用;磋商成功后不签订协议合作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公示结束项目合作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由采购人退回未中标的项目合作方的履约保证金。磋商成功的项目合作方单位若未在招投标文件约定规定的时间内签约并交纳剩余合作费,则视为自动弃权,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我方将按磋商分数次序递补中标单位。中标者不得转包合作经营项目,否则工人文化宫有权终止合作,剩余租金不予退还。

十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于2023年2月1日在中国发布。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胡同1号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联系人:

电  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1胡同1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技术交流馆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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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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