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中心鹤峰县连升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鹤峰县连升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业主单位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鹤峰县连升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鹤峰县连升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ESHF-202301FJ-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HF-202301FJ-003001001 | ||||||||||||||||||||||
|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鹤峰县连升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二期)已由鹤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鹤发改审批〔2021〕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鹤峰县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鹤峰县连升路片区 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改造房屋楼顶防漏、外墙粉刷、门窗更换、给排水设施和管线、电力设施和线路、垃圾收集中转设施、路面整饬、小区绿化、停车场等。 其他:/ | ||||||||||||||||||||||
|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2-20 合同估算价:14339934.48元 | ||||||||||||||||||||||
| 2.3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市政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9年、2020 年、2021年)财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 3 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供(不足一年的不提供);(4)省外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5)要求投标人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③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未被“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列入信用黑名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6)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 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1月20日至2023年01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02月09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 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CA 数字认证登陆 “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 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 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 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信息网-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 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集体议事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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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8日 | ||||||||||||||||||||||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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