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设备购置更正公告
安徽
-滁州市
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设备购置(三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czcg202301-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设备购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质疑1:招标文件上述的技术参数★号条款,根据市面现有成熟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国内没有一家的产品能同时满足,且★号条款基本作为无效标项和验收项写入技术参数,该技术参数具有特定指向某一品牌或某一供应商提供的品牌;
回复1:招标人在评估仪器的过程中,以性能优先为原则,考察了多家国内设备生产厂家,至少三家可以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中★号条款。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2:★2.4.1、★2.5.3 等条款要求具有明显为某些进口品牌量身定制的功能,不排除国内品牌委外加工等情形以此满足
回复2: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条款均是以设备实现良好的使用效果为出发点,在调研过程中,多家设备生产厂家可以实现的功能,不存在“量身定制”的情况。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的每一条供应商所投的产品均应满足所有条款要求,而不是满足了某几条即为响应招标文件,此次招标特定指定验收项及投标文件要求提供截图的条款均为★,无疑是为某品牌或某供应商在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降低了要求,损害了招标采购人的利益;
回复3:该项目的需求种类复杂,对测试要求高,所以优先考虑产品性能。所有的打分条款都是符合要求的,不加★的参数作为扣分项。而且综合多个品牌参数,满足此参数的品牌不少于三家,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经调研,技术参数满足要求。因调研的制造商可能是潜在投标方,公示制造商及品牌信息可能造成潜在制造商或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泄露,损害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合法权益,且未发现在投标及质疑阶段公布制造商信息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本公告不提供具体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名称及品牌。招标人欢迎满足要求的制造商及供应商报名参与。
更正日期: 2023年0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滁州市技术监督检测中心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05号
联系方式: 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金山路西侧永成汇金广场南2幢122、222室商铺
联系方式: 、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坤、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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