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erp系统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沈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次 ERP 系统实施项目的招标人为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 ERP 系统实施项目
招标范围: ERP 系统一套 ,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16 个月
服务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 10 号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 CMMI5 资质。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有 5 项不小于 200 万元 ERP 同类实施或运维服务 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3.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2 月 9 日 17:00 (北京时间 24 小时制,下同)前,登录( e.sinochemitc.com )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 1000 元人民币),不提供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
4.2 完成领购手续后,可在平台招标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4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 年 2 月 16 日 9:30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第二会议室投标文件递交登记处。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和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中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七北街 10 号
邮编: 110021
联系人: 刘建闪
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西城金茂中心 21 层
邮编: 100045
联系人:朱经理、赵经理
电话: ,
电子邮箱: ,
8. 异议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2023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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