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清远市
项目概况
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T23ZFCG-001
项目名称: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无害固体废物处理服务 | 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清运及处置工作。如遇连续大雨天气需暂停作业,则工期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第十条第二款,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的,须将采购合同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意向协议中的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40%(含)以上(其中向小微企业采购的比例不低于70%),且接受采购的中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清远牧宏农林生态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依据《投标函》。
(3)提供环保部门出具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由环保局验收的,则出具环保局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自主验收的,则出具建设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证明文件及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的验收通过的截图),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0日 至 2023年02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线上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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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27号朝南国际中心241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小姐
电 话:
2023年0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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