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植物油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河南
-开封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3-26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储备植物油采购项目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3年02月13日、《河南省》、《中国》、《开封市信息网》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二、更正信息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4日 - 2023年02月20日(北京时间)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3年02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3、原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2023年03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4、原采购信息内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 总分100分 = 价格标30分、技术标55分、商务标15分
条款号 评分标准
2.2.2(1) 价格标 投标报价(30分) 注:
2.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的说明: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给予大中型企业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评审价的确定
大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
中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1-6%)
小、微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1-20%)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产品技术参数
“二、花生油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4、生产日期在2022年2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100%压榨花生油,不得掺有其他任何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合成的化学物质,包括抗氧化剂、香精、香料、三聚氰胺等。”变更为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1 分值构成=价格标+技术标+商务标 总分100分 = 价格标30分、技术标20分、商务标50分
条款号 评分标准
2.2.2(1) 价格标 投标报价(30分) 注:2.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优惠的说明: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评审时小、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6、评审价的确定
大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
中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
小、微型企业评审价=投标报价×(1-20%)
2、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产品技术参数
“二、花生油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4、生产日期在2023年2月1日以后新生产的100%压榨花生油,不得掺有其他任何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合成的化学物质,包括抗氧化剂、香精、香料、三聚氰胺等。”5、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4日15时41分三、其他补充事宜行政监督: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开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址:开封市金明东街南段40号联系人:付先生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开封片区郑开大道296号联系人:于女士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于女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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