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宝鸡市
项目概况
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宝鸡市行政中心鹏博5号楼A座11层11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2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R-ZB-20230215
项目名称: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99,925.4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1200000 | 1(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0 | 1,199,925.46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酒房镇麻夫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4)、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近一年社保证明,人员信息无不良记录,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登记报备;(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8)、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9)、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15日 至 2023年02月21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宝鸡市行政中心鹏博5号楼A座11层1103室
方式: 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宝鸡市中心五楼第8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与线下需同时报名: 1、 各供应商使用 CA证书登录 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中心( 交易平台〖首 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 /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报名成功回执单, 在规定发售时间段内( 2023年 02月 15 日至2023年 02 月 21 日 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各供应商持网上报名回执单、企业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特定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鹏博 5号楼A座11层1103室)进行线下报名并交纳费用及磋商文件购买,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谢绝邮寄)。购买成功后,于 2023年02月15日08:30至2023年02月21日 17 : 3 0, 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中电子招标文件( *.SXSZF格式)。2、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 关信息)时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参与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陕西 CA 锁);4、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平台(陕西省)网站 [服务指南-专区]中的《陕西省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开标时携带CA锁用于解锁文件。 5、 请各磋商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麟游县酒房镇人民政府
地址: 麟游县大庄花两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宝鸡市行政中心鹏博5号楼A座11层1103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女士
电话: 、
2023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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