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江苏
-无锡市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一期工程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山开发区发备[2022]1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厚仁路北侧、大成路南侧、东盛路东侧、联谦路西侧 工程规模: 项目总用地约59529平米,总建筑面积约13.3万?,本次招标为一期部分,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含厂房1、厂房2、污水处理站、综合甲类库、丙类综合仓库、各门卫、机加工车间、110KV变电站等建构筑物(配合建安设计),建安费约45000万元。 工期: 15 日历天合同估算价: 350.0 万元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红线地块内的一期工业部分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综合楼、研发楼及110KV变电站不在本次设计范围内,但需预留该处的各专业市政接口),主要包括:厂房1、厂房2、污水处理站、综合甲类库、丙类综合仓库、各门卫、机加工车间、各单体连接通廊(不含厂房至综合楼及研发楼),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10KV变电所(含高低压设备、含红线内变电站出线至各建筑物变电所)、洁净车间、装修设计、给水排水、通风与空调、蒸汽及凝结水、压缩空气、氮气、真空、电气及电力、二次配、消防、智能化、电梯、泛光照明、标识标牌、室外市政配套、自来水、燃气、景观绿化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设计(通过图纸审查)和用地红线范围外与本项目有直接关系市政管线等对接图纸设计,施工阶段各项技术服务、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智能化、BIM专项设计、装饰装修(室内公共区域装修设计)、景观绿化(含标识标牌、交通标识、围墙、停车场、室外设施等构筑物)、室外市政(包括道路、管线综合、给排水、电力排管、路灯、安防、通信排管)等设计,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各项设计审查。 (2)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招标、配合水、电、气、汽申请工作和报建等工作,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基础验槽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工程例会及时处理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定期组织或参加工地巡查并向招标人提交巡查报告,组织或参加相关施工技术方案的专家论证并提供相关专题报告,对设计工作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专业设计、施工深化设计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隐蔽工程、专项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除以上主要设计内容外,其他在本项目建设必须设置的而上述表述中未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均属于本合同设计范围,设计人应根据自己对本类型项目建设设计要求的理解和经验在本次设计中予以充分和全面表达。 本次设计不包括以下内容,但须考虑预留、衔接及设备布局: (1)燃气输气管道及燃气调压站; (2)确保综合楼及研发楼正常使用的室外各专业预留管道及接口。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和相应的规范、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并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他:/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资质条件:(1)(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甲级] 财务要求: 2019 至 2021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2)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证书; (3)提供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10月~2022年12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2月06日 18:30 时至 2023年02月1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招标文件,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 120 元,售后不退。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3月0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无锡力神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 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2号 | 地址: | 无锡市梁溪区清扬路99号数码大厦516-517室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马辰、张方媛 | 联系人: | 孙健、赵良娟、倪倩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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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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