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清江河竹园镇段水质保障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广元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08222023000004
二、项目名称:清江河竹园镇段水质保障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26栋6层601号 | 534,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工程设计服务 | 清江河竹园镇段水质保障工程设计服务 | 服务地点:青川县竹园镇 |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应的规范的“合格”标准。 2、设计规范和标准:必须执行国家最新的强制标准和国家或行业的最新的规范。 3、设计技术要求:应按采购人的要求并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立项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规程规定,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工作。 4、提交成果: 4.1、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及通过评审的正式设计方案文本 6 套 (含电子版) 4.2、提交通过第三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8 套(含电子版)。 5、验收要求与标准: 5.1、本项目设计方案须通过评审; 5.2、项目实施方案须通过审查。 6、质量保证要求 6.1、在成果提交后,在后期的实施过程中,若由于客观因素导致重新对勘察、设计进行修订或调整,成交供应商须配合完成,费用包含在本次最终报价中,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响应。 6.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成交供应商须全力指导施工单位实现本 项目经审定的设计意图,并解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切施工设计问题。 |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 达到本项目的验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534,8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迪(采购人代表) 、 陈勇 、 夏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国家发改委299号文(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022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清江路92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52号3栋1702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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