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塔湾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辽宁
-沈阳市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塔湾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HGCG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塔湾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07902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07902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5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2日内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至 2022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如邮箱报名请将“其他补充事宜”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详情拨打电话)。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10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1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2、如邮箱报名请将上述所列资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并电话告知。
(1)邮箱地址:
(2)开 户 行: 哈尔滨银行沈阳五爱支行
(3)账户名称:
(4)账 号: 1221011556997787
(5)其 它: 注明字样:“2022HGCG004标书款”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皇姑区税务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吴梦、陈雪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梦、陈雪婷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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