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3-02-15 至 2023-02-21 | | 撰写单位: |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撰写人: | 景一村 |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804-001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车辆保险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2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所涉账户名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更正为: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保证金原路退回,请意向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新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账号: 0550700102000006685 (账号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2月16日 10时1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方式(会议号:677580652密码:902792)。 (二)供应商在加入视频会议时,须如实填写“供应商名称”,便于会议进入审核。 (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采购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四)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以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五)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六)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 联系方式: 14704173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营口市鲅鱼圈区青龙山大街与海华路交汇处号房回迁楼C区17号门市 联系方式: 0417-6196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德军 景一村 电 话: 14704173777 0417—6196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