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线昌都市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藏
-昌都地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线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公路局以《关于下达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县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藏路办发〔2023〕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关于2023年全区国省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藏交发〔2023〕4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昌都公路分局2023年国道214线类乌齐县珠角拉山至昌都电厂段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位于类乌齐珠角拉山K1251+960处,终点位于昌都电厂K1284+211处,路线全长32.251公里,工程总投资5552.16万元。
2.2 招标范围:包含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3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己落实;
2.4 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
2.5 建设工期: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全一标段;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标段划分详见附表一。
2.7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率100%,力争优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厅公路字﹝201l﹞114 号)。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如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各投标人须具备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财务要求如下: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的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最近年度(最近年度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最近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3.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要求如下: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养护工程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施工业绩(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即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要求如下:(1)各投标人不得被交通运输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列入禁止招投标名单并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在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截图)
3.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信息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要求:需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交安B类),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总工业绩(业绩信息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注: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均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本条规定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要求: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该检测机构为投标人的下属机构或外委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由该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
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和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及备选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 。
3.1.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要求如下: / 。
3.1.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其他要求如下: / 。
截至2023年2月17日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序列名称)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2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西藏自治区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 至2023年2月1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位于国道214线上,来往车流量比较大,道路施工时保通难度较大,同时,该项目位于昌都市水源保护区,生态环保方面比较重要,招标人将组织潜在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2月19日上午10:30由招标人统一安排,若未能按时参加现场踏勘的投标方将作为无效投标,作废标处理(以业主盖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为准,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附在投标文件中)。参与现场踏勘的投标人或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内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3个月社保证明。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3月10日10时2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7.1 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7.2 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540000MB0X09785B。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邦达街28号
邮政编码:854000: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都聚盛支行
账户名称: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基建户
账 号:254800010400021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深圳路水厂安居苑2栋11-3
邮政编码:854000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电话/6040040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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