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物业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
-红桥区
项目概况
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投保大厦 2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HQ-2023-02
项目名称: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物业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学校室内外保洁服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十个月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当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 至 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投保大厦 2012室
方式:(1)现场获取(2)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投保大厦 20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7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投保大厦 20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工业大学附属红桥中学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红桥北大街 58 号
联系方式:,27326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 19 号中投保大厦 201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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