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2020年公安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广东
-珠海市
一、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二、采购项目编号:HZ20-110
三、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2020年公安监所医疗卫生专业化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加快推进我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拟由医疗机构按医疗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对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进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入所健康检查
进行入所前基本健康检查。
(二)日常巡诊、所内检查治疗
医疗每天需到各监室巡查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对需要到医务室做进一步检查、治疗的患者进行检查治疗。
(三)日常值班
保证24小时有医生、护士在位。
(四)外出医疗保障
对需要到医院检查、住院的患者安排陪诊和进行接送,对投送监狱的人员进行随车医疗保障。(五)疾病防疫、紧急卫生事件处置
定期对监所环境进行消毒,预防各种传染病疫情,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高危人群的艾滋病筛查,对各种紧急卫生事件进行处置,定期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六)危重病人抢救
对危重病人进行送医院前的紧急处置,稳定病情后立即送医院进一步治疗。以上医疗卫生项目根据公安部《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执法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9]60号)及公安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监管[2010]214号)的规定要求拟定。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和市卫计局共同制定,并经珠海市人民政府同意的《珠海市公安监管场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医疗卫生专业化工作,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华路208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09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4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邱广生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09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9000 |
(三)采购人: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金鼎镇金风峰西路一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9000 |
(四)财政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地址: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 |
联系人:余柳 | 联系电话: |
发布人:珠海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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