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代建暂停公告
湖南
-株洲市
业主单位
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代建暂停公告
各投标人:
株洲市云龙地区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代建于2023年2月8日在株洲市中心完成评标工作,评标完成后,在《中国》《湖南省》《株洲市平台》网站上对项目中标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0日至2月15日。
在公示期内,有投标人提出异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第五条之规定,暂停该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单位: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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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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