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郧阳区城东片区高品质生活圈规划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十堰市
项目概况
十堰市郧阳区城东片区高品质生活圈规划设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三号丽城佳苑院内附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YH-2023-005
2、项目名称:十堰市郧阳区城东片区高品质生活圈规划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0(万元)
5、最高限价:280(万元)
6、项目位置和规模:十堰市郧阳区城东片区。规划范围西至双庆路,东南以汉江水岸为界,总体面积约0.67平方公里(约1000亩)。
7、项目定位:树立市场思维,突出该片区商业价值,建设城东高品质生活圈。
8、采购需求:拟选择一家单位负责十堰市郧阳区城东片区高品质生活圈规划设计,包含郧阳区城东片区区域层面的概念性规划设计(须达到修规深度),规划重点城市功能策划与布局,交通系统组织与设计、城市开敞空间设计等;完成主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深化以及指导深化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供项目后期实施咨询服务和招标人指定的相关工作等。
9、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若为联合体,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且须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和城市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本单位自2022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5)在“中国”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三号丽城佳苑院内附楼二楼)
3、方式:招标文件采用现场或网上两种方式获取:
(1)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信息登记表、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网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信息登记表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发送至邮箱 并致电确认查收,资料经审核后进行回复。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3月2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一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一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和《中国》上发布。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给予第二、三中标候选人设计补偿费40万元、30万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十堰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高新区十堰大道45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院内附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静静
电 话:
信息登记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采购人名称 |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登记时间 | |
单位详细地址 | |
统一社会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 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 如有变更请来函告知。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复。 |
营业范围/ 资质等级 | |
邮箱 |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送至您邮箱,收到后请注意回执。 |
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
联合体协议书(供参考)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
划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以及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招标人1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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