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和顺环保有限公司关于废液处置提升改造项目-单效蒸发装置租赁的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受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废液处置提升改造项目-单效蒸发装置租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ZHK2023-GQ-G-003
二、招标内容:废液处置提升改造项目-单效蒸发装置租赁
三、采购数量:4 套
四、采购预算:租赁单价 400 元/吨水(含税价,税率13%),大写 肆佰 元/吨废水。按租赁期1年计算含税总价:大写 贰佰肆拾万 元(小写人民币 2400000.00 元)。每年按照150天运行计算,预估每日处理水量40吨,1年的租赁含税总价=租赁单价×40吨/天×150天。
五、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如未能在约定时间完成安装调试,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 ,调试合格后试运营30日,确认设备无质量问题并能满足技术性能要求,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租赁期,根据合同单价乘以当月处理合格的废水量按月支付租金。
六、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必须为设备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流通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0
万元;
8、 投标人在危废处置行业至少2项蒸发设备供货或租赁的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文
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
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格、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02月27日
2、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应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园区采购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首页右侧“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5、更正(补充)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投标、开标安排:
网上电子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5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
十、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苏州市十全街吴衙场24号 邮编:215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采购单位: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
十一、招标公告期:自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三、监督电话:
2023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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