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b标段肉食、冷冻品、鱼类招标公告
云南
-昆明市
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B标段肉食、冷冻品、鱼类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B标段肉食、冷冻品、鱼类7b53f031-187e-43b1-9748-c4cdc7c1864e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7b53f031-187e-43b1-9748-c4cdc7c1864e | ||
| 建设规模: | 采购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一批7b53f031-187e-43b1-9748-c4cdc7c1864e | ||
| 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安宁市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02-2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王警官 |
| 办公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 吴奇翰 | |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300028001001 |
| 标段名称: | 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采购项目B标段肉食、冷冻品、鱼类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03-01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3-16 10:00 |
| 开标地点: | 安宁开标室3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0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采购云南金马集团光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警察职工食堂生活物资一批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2)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之一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在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财务状况说明;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缴税(费)凭证;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8、其他条件 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2投标人若中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书。 |
| 其他: |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4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03-16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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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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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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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信息网”。
(1)企业需在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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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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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
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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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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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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