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农村能源办公室通许县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
-开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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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汴通财货物公开招标采购-2023-0032、采购项目名称:通许县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8日5、评审日期:2023年02月22日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预算金额: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一标段 通许县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10677000.00 10677000.00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通许县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4)供货期限: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限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一标段 | 通许县2022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 | 需解锁 | 浑江区喜丰路9号1楼 | 10,540,8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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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1、评委组长:徐三英 2、其它评委成员:赵顺英、安晋杰、刘辉、焦德群、张泉、贾振川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价格(2011) 534 号的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一标段101704元收费金额:101,704.00元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开封市信息网》、《中国》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2月24日(1个工作日)。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未通过名单及原因:1、资格项审查中,潍坊华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全生物降解地膜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不含 PE(聚乙烯)成分的相关检验报告,资格项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2、济南新三塑业有限公司:投标函与投标函附录报价不一致。符合性检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通许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通许县文卫路86号联系人:安晋杰联系方式:需解锁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需解锁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郑开印象城2号楼16层1607室联系人:田高山联系方式:需解锁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肖楠联系方式: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