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外教育教学活动设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室内外教育教学活动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4-00265
项目名称:室内外教育教学活动设施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45,520.00
最高限价(元):1,845,520
(1)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培训服务。(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付款方式: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经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百分之百( 100% )的货款。
(4) 质保期: 1 年,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5) 验收标准及方法: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 2017 ) 603 号】规定执行。
(6) 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格偏离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1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备份文件递交至于洪区中心三楼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通过在线获取文件及投标报名后,须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邮件,邮件应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实验幼儿园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洪湖街5-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东亚优立方1号楼4-506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市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5022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