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采购(2021年10个试点村)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采购(2021年10个试点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32-00166
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采购(2021年10个试点村)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37,650.00
最高限价(元):837,650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采购( 2021年10个试点村)项目 ,为我区 10个示范村采购30升分类垃圾桶4291个、120升分类垃圾桶268个、电动清洁收集车67台
30升分类垃圾桶:
1. 材质:塑料桶
2.容量:30L
3.尺寸:长350mm(±5%)*宽400mm(±5%)*高500mm(±5%)
4.生成工艺:采用PP料一次性注模成型,色彩鲜艳,且三年内不褪色
5.厚度:桶体壁厚≥1.8mm 底部壁厚≥1.5mm
6.重量:整体重量1.4kg(±0.05kg)
7.形状:垃圾桶形状为方形圆角
8.印刷:分类图案印刷要求美观整洁
9.颜色:桶身及桶盖颜色符合国家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120升分类垃圾桶:
1.产品容积:120升
2.尺寸:长550mm(±5%)*宽470mm(±5%)*高940mm(±5%),产品顶部外沿厚度≥5.1mm
3.整体质量:整体质量≥9.06kg
4.产品桶身、桶盖:均采用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一次性注模成型无接缝,单桶体(不包含桶盖、轮子;轴)重量≥6.6kg,原料中注入高质量防紫外线原料占3%,颜料色素占5%以上,确保塑料桶颜色保持鲜艳耐久不褪色长达5年,正常工作温度:-35°~+65°,使用寿命为≥5年。
5.产品销子:采用100%ABS材料,销子采用倒扣式,能有效的防止盖子脱落,一次性注塑成型。
6.轮轴核车轮:为空心轴,为插入防盗式结构,轴采用Q235钢材料21.5mm(±0.5mm)表面电镀锌≥12μm的厚度,防锈时间为≥10年,两轮可前后移动。具有较好的气密性。可以与垃圾压缩车配套使用,方便、灵活,具有较好的配套适用性。轮子采用天然橡胶材质做外轮,优良塑料材料做内轮框,每轮承载力≥65kg。产品桶体底部内置5颗耐磨钉。
7.产品桶盖内侧规范标注以下内容:额定容积(升)、额定荷载(公斤)、制造厂家名称或者商标、制造日期;以便于保养和维护,区别不同的垃圾桶。
电动清洁收集车:
1. 垃圾分类保洁车:车载 4 个桶, 120 升 *4 ,垃圾分四类收集。
2. 额定乘员: 1 人
3. 重要尺寸(整车):长 * 宽 * 高 2570 ( ±20 ) mm*1370 ( ±20 ) mm*1180 ( ±20 ) mm
4. 轮距:轮距 ≥820mm
5. 轴距: 1600mm-1800mm
6. 离地间隙: 90mm-110mm
7. 箱体:尺寸 ≥1290mm*1070mm*700mm
8. 材料:冷轧钢板
9. 容积:容积 ≥480L
10. 整备质量:整车质量 ≥200kg
11. 额定荷载:额定荷载 ≥200kg
12. 行驶性能:最高速度 ≦20kw/h ,续航里程 ≥50km
13. 百公里耗电量: 1.9kwh-3.2kwh
14. 电器配置:电池 48V/60V , 32Ah/45Ah 铅酸免维护电池
15. 电机: 48V 500W/850w 轮毂电机
16. 控制器:智能控制器自保护功能,防电磁干扰,防飞车,启动延时和倒车减速灯安全保护功能
17. 充电机:便携式高频智能 48V32A 型 /60V32A 型
18. 车身配置:皮革座椅,皮革靠垫
19. 后视镜:可调节后视镜
20. 灯光及信号: LED 大灯 + 转向灯 + 刹车灯 + 倒车报警器
21. 箱体:可放标准 120L 垃圾桶 *4
22. 后桥:连式一体电动差速后桥,承载 ≥700kg
23. 车架:采用框架式结构,主梁采用内撑加强结构矩形管 40mm*30mm*3.0mm ,高强度碳钢
24. 制动系统:后鼓式制动 + 驻车制动装置悬挂系统:前双筒式液压减震器
25. 速度控制系统:无级变速(电机直接驱动)
26. 垃圾桶装卸:采用手推式结构
(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4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0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辽宁另须线上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最新发布为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三甲5-5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铁西新玛特806室
联系方式: -801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210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晶、朱美娜
电 话: -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