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企业公共服务活动招标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南
-长沙市
一、采购单位: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3栋4楼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共服务活动招标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180000元
四、公告期限: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1日(北京时间)。
五、递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2号3栋4楼410室。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项目联系人:何静
联系方式:
纪检监督及举报电话: 0731—85110863
七、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拟选取有专业能力的服务机构为长沙市企业服务中心完成相关公共服务活动招标。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2.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2)。
备注:响应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响应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业务要求
1.响应人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
2.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承担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
3.响应人应当提供详细的服务执行方案,方案要求有针对性。
(四)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还需提交符合以下要求的响应文件:
1.响应文件一正两副,须用档案袋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
2.服务方基本情况介绍;
3.服务方案;
4.填写《响应报价函》(1),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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