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乐仁堂包药机核对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国药乐仁堂包药机核对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药乐仁堂包药机核对机采购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药乐仁堂包药机核对机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包药机核对机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3-02-24至2023-03-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源路B1-5 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3-17 14: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槐源路B1-5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拓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488号 | 地址: | 石家庄高新区盛和广场B座1112室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赵女士、贾女士 | 联系人: | 孙先生 |
电话: | 0311-66189338 | 电话: | 134721222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5221862@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翟营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31190078751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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