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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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技术服务 (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技术服务 (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T2022-SN-QC-ZC-FW-0865(2)
项目名称: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技术服务 (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1,679.0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 1(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1):
合同包预算金额: 627.7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27.7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 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7.70 | 627.7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合同包 2(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2):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51.3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051.3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2-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 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1.31 | 1,051.3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 2(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 2(长安区政府储备土地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考古发掘领队资格证书或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2月25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 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3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
开标地点: 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全国平台(陕西省 ·西安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1.本项目1包采购预算价格为每平方米单价合计。其中各单价最高限价:考古勘探费4.50元/㎡ 文物发掘技术费623.20元/㎡(基准单价是指发掘对象文化层深度在2米以内(含2米)的单价;深度每增加0.5米,价格相应递增15%)。2包采购预算价格为每平方米单价合计。其中各单价最高限价:考古勘探费4.50元/㎡ 文物发掘技术费1046.81元/㎡(基准单价是指发掘对象文化层深度在2米以内(含2米)的单价;深度每增加0.5米,价格相应递增15%)。招标范围不含劳务、支护、安保。
2.1包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区域:郭杜街办、杨庄街办、王莽街办、太乙宫街办、砲里街办、魏寨街办、子午街办、鸣犊街办以上8个街办行政区域内。
2包考古勘探及考古发掘区域:韦曲街办、王曲街办、滦镇街办、引镇街办、杜曲街办、五台街办、黄良街办、大兆街办以上8个街办行政区域内。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 网站 〖首页〉服务指南〉专区〗中的 《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 、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
5.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 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htm1
6.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全国平台(陕西省·西安市),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参与投标活动。请供应商务必及时项目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 ,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随时留意【陕西省〗、【全国公区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上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若变更公告中明确注明本项目提供有变更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企业端后,从【项目流程·>项目管理·>答疑文件〗获取更新后的电子招标文件(*.SXSCF),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SXSTF),系统将拒绝接收。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采贷工作的通知》(长财字〔2021〕223号);(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10)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7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 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艳、
电话: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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