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水库入湖河流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吉安市
索 引 号: | D29000--2023-0373 | 分 类: | 招标公告 | ||
发文机关: | 交易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3-02-23 15:26:07 | ||
标 题: | 万安水库入湖河流(武术河)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万安水库入湖河流(武术河)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本招标项目 万安水库入湖河流 ( 武术河 ) 生态修复项目 已由 万发改设审字 [2023]1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万安县武术乡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万安县武术乡人民政府。
2 、工程名称:万安水库入湖河流 ( 武术河 ) 生态修复项目 ( 施工标 ) 。
3 、工程地点:万安县武术乡。
4 、工程总造价:约 10484853.56 元。
5 、计划工期: 276 日历天。开工日期: 2023 年 3 月 27 日。竣工日期: 2023 年 12 月 27 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三、招标范围:
1 、水质改善工程 : 沿河埋设 0.51km 管径 DN300 的 HDPE 双壁波纹管、 2.50km 管径 DN200 的 HDPE 双壁波纹管、 1.20km 管径 DN150 的 PVC-U 排水管,下游新建玻璃钢化粪池两座 (9m3 和 12m3 )及人工湿地两座 (20m2 和 25m2); 沿河道两岸滩涂地新建生态滤场 3 处,约 3946 ㎡,种植具有水土保持的水生植物,包括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等 ; 清理 3.05km 河道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淤泥等。
2 、生态修复工程 : 对河道两侧裸露的土地进行绿化,种植乔灌群落 ( 香樟、杜英、垂柳、枫杨、水杉、杨梅、桂花、紫叶李、冬青、木芙蓉、木槿等 ) 约 62154 ㎡,防止水土流失。沿河道 (3.05km) 建设生态护坡和滨河缓冲带,利用植物根系有效吸附入河水体的有机物质,避免水体富营养化,利用植物根系和土壤结合形成的生物凝聚力,稳定土壤,防止土壤侵蚀和滑坡。(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四、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 7 )根据《关于在全市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 〕 4 号)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 8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 9 ) 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 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社保证明应能查证属实(需网上截图)原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社保原件扫描件),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该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 通知》(吉市管办字【 2018 】 5 号) 文件执行。
( 10 )根据吉府办字【 2021 】 39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近三年无欠薪行为的书面承诺,未按规定提交书面承诺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因欠薪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 1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施工标报名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前 30 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六、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审核备案,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网中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七、补充说明:
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网、吉安市监督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有关补充材料。
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1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正任职于其他项目建设的;( 4 )拟投入的建造师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5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证书及其相关企业资料。
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4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19 】 50 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5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 ( 指开标前 6 个月 , 不含开标当月 ) 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2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八、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3 年 3 月 22 日上午 09 点 30 分。
2 、开标地点:吉安市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网、吉安市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一、招标单位:万安县武术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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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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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武术乡人民政府
2023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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