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路南侧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青龙路(龙井大道﹣三干渠)南侧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6 16:45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0 | 项目监管地:掇刀区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青龙路(龙井大道﹣三干渠)南侧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dd.hbncp.com.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MH-202302-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804-2023-00031
3、项目名称: 青龙路(龙井大道﹣三干渠)南侧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116 (万元)
6、最高限价: 116 (万元)
7、采购需求:
安装 DN 400球墨铸铁给水管842 m , DN 300球墨铸铁给水管28.5 m , DN 150球墨铸铁给水管45 m , DN 400过路焊接给水管99.9 m 外套 DN 500焊接保护管95.6 m ;砌筑1座φ1200排气井,3座φ1000排泥阀井,13座φ1500阀门井,6座φ1800阀门井及其附属阀门;安装室外防撞式加密头消火栓9套。(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 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投入其他人员(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 )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公司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网页截图盖章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2月27日 至 2023年03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dd.hbncp.com.cn)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dd.hbncp.com.cn)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电子版的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3月04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dd.hbncp.com.cn)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3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dd.hbncp.com.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20%(工程项目为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对应的5%和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2.“政采贷”线上申请渠道: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申请。
3.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 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荆门市掇刀区象山大道14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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