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龙河初级中学扩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初级中学的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城区龙河初级中学 。
1.2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扩建教学楼设计项目,设计预算约22万。
1.3 设计周期: 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会办后 5 天内提交经完善的方案设计成果, 5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合格后 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施工图设计成果审批合格后 5 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上时间不含审批或审查时间)。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取得审图合格证及合格的施工图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4 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付至合同价款的90%,审计结果后付清余款(无息) 。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城区龙河初级中学扩建工程设计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及施工图设计等。本项目属于设计总包,包含立项范围内所有项目设计内容。具体范围如下:土建工程、装饰、配套附属设施(含标志标线)、给排水工程(含整个校园)、绿化、水、 强弱 电( 含整个校园 )、消防系统(含整个校园)、亮化、智能化系统及暖通、餐厅改造等项目全部设计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 。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3.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4.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4.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02月 24 日至2023年0 3 月 02 日9:00-17:30。
5.2线上获取,将招标文件领取一览表及报名所需资料发至微信( )报名所需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5.3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6.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 3 月 15 日 1 0 :00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 宿迁市君玺国际广场1栋401室
(3)投标人须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投标文件共3份,其中:1份正本,2份副本,方案文本3份。投标文件要求: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按要求填写,装订(胶装)同时按要求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城区龙河初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龙河镇 | 地 址:宿迁市君玺国际广场1栋401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 阚琪翔 |
电 话: | 电话: 052780351448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mail:/ | E-mail:/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