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
项目编号 | B3206910318000082 | 项目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9103001 | 标段名称 | 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高新电子信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一期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施工工艺及施工难度)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 。
2.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 601 万元 。
2.1.3 招标控制价: 6007543.38 元 。
2.1.4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3月 ,竣工日期: 2023年6月 。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自行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①未被拉入:南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无须提供相关证明,以招标人的资料为准,黑名单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 D );②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换证前,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 近 三 年内( 自 20 20 年 01 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担过顶管管径DN1000及以上且长度150米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 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归集的,若没有备案或归集,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或提供该业绩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指各级招投标监管网或网)网址链接及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顶管管径DN1000及以上且长度150米及以上 的 ,还需提供由建设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2 自 2021年2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2022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5 自2018年2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 2 月 24 日至2023年 3 月 20 日 9 时3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解密截止时间: 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 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南通市网)参加开标会议。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 本工程交易中心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 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江海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B座801室
联系人:单舒
电话:
2023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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