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变更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H-2023-005(MASCG-2-F-H-2023-0088)
项目名称 :和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
1. 自助矫正终端(平板) 的技术要求“ 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 ”
更正为:“ 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与 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或书面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承诺:合同履行期限内将所投产品对接到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上报和县监督管理局并追究其责任。)”
2. 心理测评终端 的技术要求“ █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心理测评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 ”
更正为:“█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心理测评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或书面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承诺:合同履行期限内将所投产品对接到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上报和县监督管理局并追究其责任。)”
3.自助学习终端的技术要求“ 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助学习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 ”
更正为:“ 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助学习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 或书面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承诺:合同履行期限内将所投产品对接到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上报和县监督管理局并追究其责任。)”
4.自助矫正终端(柜式)的技术要求“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助矫正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
更正为:“3、█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自助矫正终端与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对接成功的检测报告或书面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承诺:合同履行期限内将所投产品对接到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否则采购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不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上报和县监督管理局并追究其责任。)”
(二)采购文件“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
1.“项目概况 和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更正为:“项目概况 和县司法局“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马鞍山市系统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2.“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2月27日
与上述相关内容均作相应更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获取。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和县司法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龙潭北路2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169-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婷婷、黄加芳
电话:、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柏杨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时间:2023-02-27 10:12:36
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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