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场乡项家圩、施家桥港南圩地块居民安置点配套工程总承包项目
浙江
-湖州市
道场乡项家圩、施家桥港南圩地块居民安置点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道场乡项家圩、施家桥港南圩地块居民安置点配套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 已由 湖州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以 吴发改经投【 202 2 】 94 号 、 吴发改经投【 202 2 】 96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湖州市 道场乡 人民政府 , 代建单位为: 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 现由 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作为项目招标人 ,委托代理机构 **** , 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编号为 A3305020660000039001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 总 概算 19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8500 万元,建设规模: 项家圩地块 室外配套:新建道路、停车位等面积 55232 平方米(道路长 5200.5 米),绿化景观面积 23254 平方米,雨水管长 12400 米,污水管长 11061 米,土石方回填 95000 立方米。港南圩地块室外配套:新建道路长 4200 米,绿化景观面积 66600 平方米,雨水管长 8800 米,污水管长 8200 米,土石方回填 60548 立方米, 新建 配电房 187.62 平方米 ,高配室 156.66 平方米 等 。
建设地点: 道场乡项家圩地块、施家桥港南圩地块 。
2.2 本次 招标范围: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括上述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管理、验收、移交、备案和保修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需求 。本次招标控制价 81753585.7 元。
2.3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 承包人应在计划工期内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且项目规模、品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4 质量目标: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3.1.1 施工资质要求:(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
投标人的资质须 同时 满足下述第 3.1. 1 .1 项要求 和 满足下述第 3.1. 1 .2 项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具备 园林绿化施工能力 ;
3.1.2 设计资质要求:(负责本项目设计工作)
投标人的资质须满足下述第 项要求或满足下述第 项要求。
同时具备有效的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和市政行业设计 丙 级 及以上资质 ) 或者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和 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3.1.3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以上 3.1.1 、 3.1.2 二条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1 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2.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 其他: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 以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及以上资质 的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 且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 同时具备有效的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和市政行业设计 丙 级 及以上资质 ) 或者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和 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 丙 级及以上资质 ) 或者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的设计企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且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工作 。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 ) ;
3.4 ?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 / 业绩;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 A 类证书( 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牵头人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 需具备 ) 。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 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一 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 类证书。(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
拟派项目负责人 在满足施工负责人的前提下,可 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
3 . 7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 格 (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拟派) 。
3 . 8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 “三类人员” B 类证书 ( 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
3 . 9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 有 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 项目 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 1 ) 本项目拒绝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 ( 2 ) 本工程拒绝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3 )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4 )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
( 三 )其他:
3.1 1 R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三类人员” C 类证书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不少于 2 人 。 如为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联合体 牵头人 拟派。
3 .1 2 投标人及其拟派 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 失信 黑名单 (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失信 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 失信 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 ;
3.1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 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自 20 20 年 3 月 16 日起 (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 日 止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为准 ) ;
3.1 5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自 20 20 年 3 月 16 日起 至投标截止 日 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 信用中国 ”为准 ) ;
4. 招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 等 )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湖州市系统( **** )。
5.2 招标文件网址: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系统( **** ) —“交易主体登录”,获取后缀名为“ .HZZF ”的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3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湖州市信息网 —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上传“ 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州东苕溪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 浮玉花园
联 系 人:何永浩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湖州市金城广场 710 室
联 系 人: 童震 、严晓红
电 话: 0572-2 109300
8. 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 4009980000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4000878198
9. 其他说明
(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2 月 18 日在湖州市平台公示;
(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浙江省服务平台、湖州市信息网上发布;
( 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 4 ) 本项目采用 远程不见面开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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