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屏山县城南岸市政路灯维修维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宜宾市
中标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15292023000010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城南岸市政路灯维修维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需解锁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 87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屏山县城南岸市政路灯维修维护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 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 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 件、合同条款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 205 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执 行。3.项目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 工期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 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或者优于国家现行 相关行业技术规范(或标准)及国家强制性标准 | 87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明 、 曾瑞秋 、 林朝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1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屏山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金沙江大道行政中心A楼4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西郊街道前进路103号保康药业综合大楼13楼层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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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城南岸市政路灯维修维护项目磋商文件(202302170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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