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湖畔景苑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服务竞争性磋商
江苏
-盐城市
项目概况
阜宁县湖畔景苑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NFZC[2023]14号
项目名称:阜宁县湖畔景苑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湖畔景苑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 ( )和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 3 年 3 月] 17 日 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NFZC[2023]14号
2、项目名称:阜宁县湖畔景苑一期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 磋商
4、预算金额:105万元;
5、最高限价:105万元;
6、采购需求:湖畔景苑1#-4#基坑监测服务。包括基坑施工阶段支护、结构工程的变形监测,基坑周边环境的安全监测; 主要监测对象包括基坑支护结构、地下水状况、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周围建(构)筑物、周 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周边地表及重要道路、其他应监测的对象;主体沉降观测包括主楼及附属结构的沉降观测,差异沉降的计算,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7、发包范围与分包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基坑监测自采购单位通知进场开展监测工作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主体沉 降观测从主楼主体施工开始至到主体验收结束且沉降数据稳定,沉降速率小于等于0.04mm/d(并向甲方出具监测成果报告)。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分别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的上述三个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
2.2供应商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 (含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3拟派检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采购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 (补充) 、终止(中止)采购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0日,潜在供应商可随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各潜在供应商登陆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或进行操作。
特别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 ”后仍可以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后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或补充 或终止(中止)采购,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将在阜宁专栏等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修改、补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修改、补充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有关信息,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采购人终止(中止)采购信息发布后,即表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有关信息,否则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本项目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电子邮件
4.2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3月17日 9 点00分 ( 北京时间)
4.3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发送加密的响应文件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 ** (具 体要求详见蹉商文件)
4.4 开标时间: 2023年3月17日 9 点 00分整
4.5 开标地点: 阜宁县中心开标厅(香港路549号,阜宁县行政审批局负一楼),本项目开标会议采用现场直播方式进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无需缴纳蹉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相关条款。
6.2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可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手机端的“电信云会议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及磋商会议(首次进入直播平台须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如因自身设备或者网络问题造成无法登陆会议系统的,责任自负。参加磋商会议的方法详见磋商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科瑞恒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26楼
联系方式:刘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掌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掌同
电 话:,
2023年3月3日
合同履行期限:6.监测服务周期施工监测服务周期在每个测试项目受施工影响之前,必须测得各项目的初始值。本工程监测期限为自发包人通知进场开展监测工作之日起至基坑回填完成止; 沉降观测从主楼主体施工开始至到主体验收结束且沉降数据稳定后 (沉降速率小于等于 0.04mm/d) ,周期按18个月考虑。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方式:自行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科瑞恒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26楼
联系方式:刘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10楼
联系方式:掌同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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