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8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浙江
-宁波市
关于宁波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128 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的补充公告
一、项目编号:NBITC-20223047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128辆纯电动空调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三、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5月6日
四、补充公告日期:2022年5月11日
五、补充公告如下: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作如下修改:
5.1 标段一的“表A-2安装技术要求及主要零部件推荐品牌”中的序号12,服务系统中增加“▲16.配置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详见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5.2 标段二的“表B-2安装技术要求及主要零部件推荐品牌”中的序号12,服务系统中增加“▲17.配置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详见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5.3 标段三的“表C-2安装技术要求及主要零部件推荐品牌”中的序号12,服务系统中增加“▲16.配置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详见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5.4 标段三的“表D-2安装技术要求及主要零部件推荐品牌”中的序号12,服务系统中增加“▲13.配置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详见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5.5 新增表E,。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泰康东路
联系人:徐剑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12室
联系人:、夏伟立、严锋、郑皓
电话:0574-87520541
电子邮件:
E 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适用所有标段)
表E-1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序号 | 公交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参数及服务要求 | 投标应答 |
一 | 采集设备 | |
1 | 采集器: 视频人脸图像采集器满足以下要求: 1 、像素数:不低于200万像素,水平不小于1920像素,垂直不少于1080像素,视场范围越大,要求采集器的像素数越多; 2 、采集帧率:1920x1080图像不少于25帧/秒; 3 、快门调节:最低速度小于百分之一秒; 4 、响应范围:宽动态,高灵敏度; 5 、具有人脸检测的采集器应具有人脸图像优选功能,同时应具有输出一张最佳人脸图像功能。 | |
2 | 镜头: 视频人脸图像采集器选配的镜头应满足以下要求: 1 、畸变率η:不大于1%; 2 、自动光圈镜头最大光圈不小于F=1.4; 3 、选配镜头使目标人人脸区域视场空间XYZ如下,以满足GA/T922.2-2011中4.1.1要求; 焦距:镜头焦距f满足公式(3)。 f :镜头焦距(单位mm); L :采集设备距目标人实测距离; h :采集设备图像传感器靶面水平测试宽度,见附录C.1和C.2; X :目标人周围区域视场空间的水平实测宽度; n :目标人周围区域视场空间的图像水平像素数; D :目标人两眼间实测距离; m :目标人人脸图像两眼间像素数。 | |
3 | 采集效果: 视频人脸图像采集效果满足以下要求: 1 、最大抓拍数:采集设备人脸抓拍区域如同时出现多个人脸,至少可同时检测抓拍16个人脸。 2 、人脸抓拍率:在满足采集设备最大抓拍数的前提下,较为理想抓拍场景(目标人周围光照充足,目标人正向、有序通过采集设备的抓拍区域),人脸抓拍率不低于95%。 | |
4 | 功能要求: (1)支持人脸小图输出 采集设备支持人脸图像输出,图片输出标准符合数据标准要求。 (2)人脸区域自动曝光 采集设备支持人脸区域曝光。曝光补偿模式时,当在预览画面中识别到人脸时,采集设备按照参考亮度值自动调整人脸亮度(人脸亮度值越大,预览画面越亮),保证在逆光环境下抓拍高质量的人脸图片。 | |
二 | 数据标准 | |
1 | 过人人脸图片: (1)文件格式 文件格式符合以下要求: a) 视频文件格式:AVI、MPEG、MP4; b) 图像文件格式:JPEG; c) 人脸区域占图片面积3/4以上,图片大小建议为20K到80K之间; d) 压缩编码类型:H.264、H.265、MJPEG、SVAC; e) 压缩比:宜不小于95%。 (2)图像质量 人脸图像质量符合以下要求: a) 两眼间距:两眼间距不小于40像素,建议60像素以上; b) 人脸姿态角度:水平转动角不超过±30°、俯仰角不超过±20°、倾斜角不超过±30°;建议水平转动角不超过±15°、俯仰角不超过±10°、倾斜角不超过±20°,宜配合有辅助措施保证人脸角度满足要求; c) 分辨率ф:不小于100dpi; d) 灰度:动态灰度范围不小于180级或24位真彩色; e) 清晰度:人脸清晰,无阴阳脸,无明显拖尾、抖动等运动模糊; f) 噪波: 图像无明显噪波; 光照:前光照不低于100lux,行人左右侧光照强度差不超过一倍,行人背面光照强度不超过正面光照强度的两倍。如果现场的光线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要求,则需要通过遮挡光或者补光的方法优化现场的光照条件。 | |
2 | 过人人脸结构化数据: 必须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经度、拍摄地点纬度、设备编码、设备名称及过人场景照片地址,并预留视频流关联字段,以便扩展人像比对系统对关联视频的调用功能。 | |
三 | 性能标准 | |
1 | 人脸捕获: 1 、最大同画面捕获人脸数:采集视频流中人脸拍摄区域如同时出现多个人脸,至少可同时检测抓拍20个人脸;人像抓拍机至少同时检测抓拍16个人脸; 2 、在满足本规范的设备架设条件及图像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人脸捕获率应不低于97%,即每100个过人,系统漏捕获的人脸数不超过3个; 3 、支持根据车辆门开关状态,控制终端抓拍功能启停(开门启动抓拍,关门停止抓拍) 4 、系统支持联网同时处理不少于1000路摄像头图片流或视频流的能力。 5 、符合《GA/T 1400.4-2017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 | |
2 | 本地存储: 支持图片和视频文件在终端本地存储,图片为JPEG等通用格式,视频采用H.264编码。本地存储图片和视频数据可按时间先后自动覆盖,无需人为干预。存储数据有效时间不低于30天。 | |
3 | 断点续传: 配置4G全网通通讯模块,在网络正常连接的情况下,车载智能监控终端可将抓拍图片通过Ftp上传方式实时上传给数据管理中心;网络中断时,主机能将人脸抓拍图片进行缓存,待网络恢复正常时可重新将抓拍图片成功上传。同时抓拍图片在终端确认上传成功后的一段时间会自动删除。 | |
四 | 服务要求 | |
1 | 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能够支持宁波市公安系统现有平台; | |
2 | 车载人脸识别系统设备质保8年,提供8年上门维修服务,接到故障电话后要求4小时内修复,紧急时要求1小时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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