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健力社区环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佛山市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健力社区环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YJY2023-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健力社区环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3.39347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3.39347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健力社区环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733,934.72 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 佛山市高明区健力社区环山健身步道建设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相关政策如下: (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成交后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6)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7)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3)须具有近半年(扣取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或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注:响应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中心高明分中心四楼开标室(2)(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广东省政府采购,佛山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城市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禾州新村1号二层-2
联系方式:谭/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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