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项目概况
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28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KY-2023-22023
项目名称: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4,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保险服务 | 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 | 3(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54,000,000.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服务期3年(以合同签订约定起始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在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后,可使用其总公司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及业绩等信息)。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参与投标的,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的保险机构参与投标的,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投标人承办梅县区2023年度-2025年度巨灾保险服务业务。且同一法人单位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一家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将同时作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3月08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8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8号
开标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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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梅州市梅县区财政局
地 址: 梅县区程江镇府东一路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正兴路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邹晓玲
电 话:
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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