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张坊镇白石村全面组水坝、水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长沙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浏阳市白石村全面组水坝、水渠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资金70%及村民自筹30%。招标人为浏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浏阳市白石村全面组水坝、水渠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白石村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浏阳市白石村全面组水坝、水渠建设项目,包含渠道改造、河坝重建、沟渠建设、附属建筑物等。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2.7合理定价:492129.15元。
2.8 招标范围: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3.3投标单位法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携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在本次活动中的一切费用全部自理,招标单位概不负责。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 元。
6、付款方式
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农历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年农历年底支付合同金额的20%,第三年农历年底支付合同的剩余金额。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请于2023年1月29至2023年2月3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持(1) 招标人出具签字及盖章的踏勘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浏阳市道吾山东路长兴安置区G5栋1单元6楼601室)获取招标文件。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7.3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1月29日至2023年1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节假日除外),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签字及盖章的踏勘函,招标人施工现场负责人:杨先生:,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4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0:00时间),地点为: 浏阳市人民政府会议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市人民政府
地址:浏阳市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浏阳市道吾山东路长兴安置区G5栋1单元6楼601室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
浏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9日
相关文档: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