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平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采购的更正公告
浙江
-温州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JYBCG-2023022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平阳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3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第12页第3点“费用结算” | 以《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合同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中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并乘以中标折扣率执行。单个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收费低于3000元/个时,按3000元/个项目计收。专项工程(如抗震支架、海绵城市、太阳能光伏系统等)已包含在对应项目中,不再另行结算。 | 1、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中标人的意见执行。) 2、以《关于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合同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意见》(浙建[2017]6号)中的浙江省施工图联合审查结算标准并乘以中标折扣率执行。单个项目施工图联合审查收费低于3000元/个时,按3000元/个项目计收。专项工程(如抗震支架、海绵城市、太阳能光伏系统等)已包含在对应项目中,不再另行结算。采购人一个年度周期结算两次,并按比例扣回预付款(如有)。 |
| 2 | 采购文件第12页第5点 | 签订合同时,以中标人各自的中标投标折扣率作为合同签约价。 | 签订合同时,以中标人各自的标项的预算金额作为合同签约价,按实际数量支付。 |
| 3 | 采购文件第30页第九点“审查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增加1点 | / | 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按中标人的意见执行,删去该点或减少预付款比例) |
更正日期: 2023年03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平阳县人民路37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顾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兴鳌中路)家电城B区4幢三楼西三间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
联系人 : 吴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采购文件更正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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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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