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湖北
-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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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EPC)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EPC)(第二次)(HBFX-202302QG-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EPC)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EPC)(第二次)(HBFX-202302QG-00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FX-202302QG-0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EPC)已由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房发改审批{202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房县城关镇
建设规模:房县城关镇温泉大道(公安局-天悦温泉门口)全长9公里,210盏路灯,110盏显示屏,高12米,间距40-45米;诗经大道南(诗经球场-庐陵王大桥)全长3.6公里,91盏路灯,高11米,间距40-45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温泉大道、诗经大道南路灯安装项目 (EPC) 的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含预算编制及专项设计) 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如下包括:(1) 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 (含预算编制及专项设计) ,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 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建设工程报规、报建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 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3) 采购:完成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具体以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4) 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 报批、报建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已含在报价内) 。凡工程中涉及到的劳动、消防、环保、规划、卫生防疫、档案、质量等有关政府部门验收的项目,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4-10
合同估算价:1068.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资质要求:1、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且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与本项目要求相关的有关内容。①施工资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市政公用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按照对应的联合体分工职责分别具备以上资质。(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规模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含照明) 总承包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均有效。 证明材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或网址) ;(3)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不包括临时执业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以及各自分工所占合同工作量的比例;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个,其中联合体 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ntttt4.2ntttt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3月03日至2023年03月0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的,招标人ntttt(“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 09时0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服务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房县城关镇西水南路20号 | 地址: | 城关镇白土村新水厂路 688 号广济医院向南 300 米 |
邮编: | 442100 | 邮编: | 442100 |
联系人: | 李靖 | 联系人: | 杨汉林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3年03月02日
备注:
编辑: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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