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建设
福建
-泉州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建设 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复函—泉发改审[2023]2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泉州市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招标人名称)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安吉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工程造价约1053.7987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招标项目总装修面积3680㎡,其中:一层装修面积1380㎡,二层装修面积1150㎡,三层装修面积1150㎡,停车场室外面积178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主体建筑一层扩建钢结构登记大厅(建筑面积201.5㎡);新建值班室(建筑面积29.28㎡)及大门;1-3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消防喷淋、电气、变配电设备、暖通空调、智能化综合布线);室外工程(含道路、停车场、围墙、花池、绿化种植、水电管网)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3680㎡,最高建筑层数为3层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3680㎡,最高建筑层数为3层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53798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3月09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3月15日17时00分 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网址: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23年3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210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 号、泉建筑〔2021〕48号);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号、泉建筑〔2020〕26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建筑〔2022)〕24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且购买凭证应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通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同时将购买电子保函服务费的凭证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中心帐号: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帐户名称:泉州市中心账号: 0000008140501012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4月03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具体时间) 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 泉州市信息网 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名称)
地 址: 泉州市鲤城区东街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
电 话: ,传真: /
联 系 人: 林志南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泉州市东湖街金贸大厦A栋425室 ,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 、 ,传真: /
联 系 人: 郑炜炜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信息网
网 址:
联系电话: /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泉州市东海行政服务中心A栋6楼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泉州市中心
地 址: 泉州市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政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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