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漯河市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QJ-2023-03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应用系统的定制开发(具体参数和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可使用总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但需提供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2)须具有履行完成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并承诺必须在用户现场开展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和项目实施;
同时针对各类系统问题或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4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7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7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QJ-2023-0302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最高限价:280000.00元
5、采购需求: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应用系统的定制开发(具体参数和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6、质量要求: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可使用总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但需提供总公司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
(2)须具有履行完成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并承诺必须在用户现场开展需求调研、系统设计和项目实施;
同时针对各类系统问题或故障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网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3月0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4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4日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2、接收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7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1、时间:2023年03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3007室)。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河南省电子》上发布。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1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西段月湾湖东岸南10米幼儿园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长江路105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月湾湖东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南100米路东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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