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自来水管网接通项目
新疆
-伊犁州
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自来水管网接通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自来水管网接通项目已由伊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市发改【2023】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吾拉木▪吐尔逊,招标人为伊宁市喀尔墩乡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
2.项目规模:新建输水管主线10千米,入户管线12.1千米,水表井及水表,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1 | 伊宁市喀尔墩乡东梁村自来水管网接通项目 | 125 | 500.0 | 新建输水管主线10千米,入户管线12.1千米,水表井及水表,检查井等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3月07日至2023年03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27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市喀尔墩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谢红 | 联 系 人: | 谢康维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监督单位: | 监督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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