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远街道小台子村农村饮水改造工程
辽宁
-鞍山市
2022年宁远街道小台子村农村饮水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受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人民政府 委托,对 2022年宁远街道小台子村农村饮水改造工程(JHHX-CG22080) 采用磋商 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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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2、是否进口:否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供应商不可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在“中国” 及“信用中国”查询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在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市服务平台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媒体上公告
六、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开标前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免费,.jsp、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3: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中心第四开标室(221)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采用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地址: 鞍山市中心219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须本人签收)联系电话:手机:, 邮编: 114000。 投标文件由 建议顺丰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中介代理机构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APP,交易中心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APP_free?fromSource=gwzcw.3375071.3375071.3375071&utm_medium=cpc&utm_id=gwzcw.3375071.3375071.3375071。。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纸质质疑函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递交,同时在鞍山市中心进行质疑备案。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参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项目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十、主体信息注册及CA注册
参与鞍山市的投标人在参与投标前,请在“全国平台(辽宁省·鞍山市)”办理网上主体信息注册(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
特别提示:未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和CA注册的投标人将影响参与鞍山市服务平台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主体信息注册网址(全国平台(辽宁省·鞍山市))
CA注册.html
咨询电话
主体注册审核事宜 :鞍山市中心 法规监督部:
主体注册技术支持 :鞍山市中心 网络信息部:
CA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问题: 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1188(统一客服服务热线)400-125-7788
十一、报名 方式:无需报名。
十二、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鞍山市千山区宁远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 | 鞍山市鞍腾路99号 | 地址: |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路49号(鞍山大剧院)三楼 |
联系人: | 高志强 | 项目联系人: | 李冰、明润琦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项目主管部门: | 鞍山市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 ||
联系人: | 何宇明 | ||
联系电话: |
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2023年0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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