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第十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上海
相关标段 收起
|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 [2018]351 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 [2018]52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政府及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建管甲供物资(电动单梁起重机)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 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建江苏南沿江城际铁路位于江苏省苏南地区,线路自南京南(不含)至太仓(含)段,正线 278.53 公里。全线设南京南、句容、金坛、武进、江阴、张家港、常熟、太仓 8 个车站,设置高新园、陆渡 2 个线路所。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 350km/h ;正线数目:双线;线间距: 350km/h 地段 5m , 250km/h 地段 4.6m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 350km/h 路段一般 7000m 、困难 5500m ;最大坡度: 20 ‰,困难地段 30 ‰;到发线有效长度: 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 CTCS-3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闭塞分区 3 分钟,供电能力按照初近期运输需要配置。
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总概算 503.01 亿元,其中静态投资 483.46 亿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19.1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45 亿元。
本项目批复建设工期 4 年, 2019 年 4 月开工,计划 2023 年 3 月建成。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3.2. 许可认证: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的 A 级桥式起重机资质。
3.3. 财务能力: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 3 年( 2019 年~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登记注册时间在 2021 年以后的,无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4. 质量保证能力:
( 1 )投标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机构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 2 )投标物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 3 )投标人须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3.5. 供货业绩: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 3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证明(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影印件,取得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及该业绩对应的设备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 1 年以上的使用良好证明(提供影印件)。
3.6. 履约信用:
( 1 )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2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3.7.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 2 个及 2 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7 : 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 1 格式填写《关于购买招标文件的函》,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标书款汇款凭证、开票信息表( 2 )等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账户,汇款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
标书款汇款信息:
账户名: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700501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2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在上海市平台( )通过 CA 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 CA 办理方式 );投标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 。
网上信息填报未成功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4.3 据国家税务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 , 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要填写《开票信息表》( 2 )。
4.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售,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4.5 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 (2018 ) 171 号 ) 要求,将在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中扣 1 分 / 次。
5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6 .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 09 : 00 时至 09 : 30 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4 日上午 09:30 时;递交地点:上海市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689 号 1 号楼)。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 投标保证金形式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市平台、 中国 、上发布。
开始时间为:2023年3月09日15时00分,到2023年3月17日17时00分截止。
9. 其他
所有进入上海交易中心的人员须全程佩戴 N95 口罩,入场时请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检查。
10 .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樱铁村 1 号
联 系 人:蒯东山
电 话:
1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鼎兴大厦 A 座 11 层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
2023 年 3 月 9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